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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
[发布方:石林县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8-01-15 16:41:13]

1月11日下午,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余春率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和起草组成员到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对《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副主任杨春宝、潘佳良、毕福祥、王虹及各工委室主任参加征求意见会。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三个报告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了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近期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农业提质增效、数据测算核对、廉政建设、下步具体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对做好2018年工作强调指出:1. 要研究和谋划好2018年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2017年提出的“两县一地”目标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个目标已经实现,对还未实现的创建为“国际知名旅游胜地”目标,要通过制定战略规划、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等措施加快创建步伐。2.对重点工作要进行摸底,确保提出的目标任务能够完成。如对《阿诗玛》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要认真研究,争取早日列入议事日程,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 在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服务工作上要再增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4. 2017年重点推进的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有所反映,建议继续提出2018年十件实事,回应人民群众关注。5.提出和实现2018年旅游发展目标要有明确具体的支撑措施。6.要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等国家和省市近期会议、文件及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7. 要切实贯彻执行好《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促进自然遗产地保护和旅游发展。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余春表示:将认真吸纳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完善,使报告更全面准确的反映政府工作,更好的体现人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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