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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发布方: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8-03-12 16:29:24]

3月9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佳良任组长,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集中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雄彬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报告后,深入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生猪定点屠宰场、县畜牧兽医总站兽医实验室、石林新希望雪兰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石林生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石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重点对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检查,随后,检查组各成员集中反馈了检查的初步意见。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和防治水平显著提升,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降低,连续13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有效保障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肉食品安全。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加大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和全民动物防疫意识;二是要切实保障动物防疫经费,加强基层站所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搬迁;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严格控制疫病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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